长沙一小区两孩子发生口角,结果引发年轻妈妈“互殴”!
5月7日中午,长沙的康女士在家准备午餐,6岁的女儿与相邻栋的一名13岁的女孩发生了口角,没想到原本只是两个孩子之间的矛盾,竟然引发了两位母亲的肢体冲突。康女士在这次冲突中被打成轻微伤,对此,她很是委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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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资料图片)
两名女孩发生口角 双方母亲加入骂战
两方升级为肢体冲突
已经构成“轻微伤”
事情发生在5月7日的中午,康女士在家门口准备午餐,6岁的女儿就坐在附近,随后与相邻栋的一名13岁女孩吵了起来,对方称,遭到康女士女儿的辱骂。
康女士告诉记者,因为当时菜锅还在炉灶上,因此争吵了一会儿,她就回到了自己家中,没想到对方的妈妈随即冲到她家,双方冲突升级。
在周围邻居的劝阻下,这场风波才得以平息。康女士随后前往长沙市中心医院住院检查,诊断结果为:多处皮肤浅表损伤,头部损伤以及面部软组织挫伤,经鉴定为:轻微伤。
那么,事情是否真如康女士所说,记者随后也找到了对方女孩的母亲伍女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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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两人拉扯头发 认为“踢人”属正当防卫
警方暂时认定为“互殴”
伍女士准备提交伤情鉴定
保护孩子是母亲的天性,但从两个孩子的口角上升到双方家长之间的肢体冲突,实属不该。目前,警方对此事定性为“互殴”,但康女士认为,对方上门打人,属于过错方,应当对此事承担责任。
在康女士看来,伍女士很过分,但伍女士认为,自己属于正当防卫。
事情发生后,康女士也进行报警处理,目前,警方对此事的定性为“互殴”。
康女士认为,当时自己已经回家,此事应该就此平息,但伍女士随后冲到她家打人的行为属于故意挑事,因此应该对此事承担责任。
律师 刘玺:如果有监控或第三方证言还原事实,能证明是哪一方先动手的,则先动手一方负主要责任,可要求公安机关追究其治安责任和民事赔偿,如果动手的先后顺序实在无法查清的,则互相赔偿。
编辑 | 王邵思归
一审 | 张雪
二审 | 许志强
三审 | 唐宏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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