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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法官,感谢您对我的案件操心尽力!”六一儿童节当天,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(少年庭)副庭长蒋长永收到儿童家长红红(化名)送来的锦旗。
红红是一起抚养纠纷案件的原告。她与刘某于2021年12月确定恋爱关系,开始同居生活,其间,红红未婚先孕,但两人因感情不和最终未能走入婚姻殿堂。2022年11月,女儿出生后,刘某不闻不问,逃避做父亲的责任,拒不配合协助红红办理出生证明和户口登记,也不支付抚养费。红红情急之下,以女儿的名义将刘某告上法庭,提出确认亲子关系,并支付相应抚养费的诉讼请求。
南通开发区法院受理案件后,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未果。因该案涉未成年人,法院依法进行不公开审理。经法庭再次调解,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,刘某同意分4年给付红红女儿至18周岁止的抚养费共计40万元。红红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时激动地说:“这是法官叔叔送给我宝宝最好的儿童节礼物!”
今年6月1日起,最高人民法院、全国妇联《关于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》正式施行。结案后,法官根据《意见》通知精神向红红和刘某分别发出《家庭教育指导令》,要求红红和刘某都要履行好家庭教育责任,关爱孩子成长。
通讯员王志彬 顾梦窈
记者王玮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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